外籍家庭看護工的休假天數須遵守雙方政府規定的「勞動契約」內容。
雖然不適用於勞基法,但依照合約還是有規定的休假天數唷!
依照各國「勞動契約」範本中的休假規則,越南、印尼、菲律賓的勞動契約中,皆有規定:
- 雇主每 7 天需給勞工休假 1 日,若要求勞工在休假日工作,需發給 1 日的加班費
- 除了「七休一」的例假以外,還有規定看護工的特休假
- 印尼:勞工服務 1 年以上未滿 3 年者,每年給予特休 7 日,或經勞工同意折發工資。
- 菲律賓:勞工服務每滿 7 年,由雇主給予特些 7 日,若勞工未使用特休,雇主需在合約期滿前折合現金給付給勞工。
- 越南:勞工在同一雇主連續工作滿一定期間,依下方規定給予特休,若勞工未使用特休,雇主需在合約期滿前折合現金給付給勞工。
a) 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,3日。
b) 1年以上2年未滿者,7日。
c) 2年以上3年未滿者,10日。
d) 3年以上5年未滿者,每年14日。
e) 5年以上10年未滿者,每年15日。
f) 10年以上者,每1年加給1日,加至30日為止